其实很早就有卖书的想法,工作这两年买的纸质书已经已经堆满了我的书架,有些甚至都堆放到了同事的书架上。再加上我这人有点强迫症,那些不再使用的东西,我都不希望它出现在我的眼前,否则会浑身难受。

有些书我已经完整的看过一遍,感觉未来不可能再看第二遍了。还有一些书我买回来看了一眼就没再看过第二眼,我感觉未来也不可能再去拾起来看。这些书我都想统统清理掉,直接扔掉肯定是不舍得的,直接送给朋友吧他们可能未必需要,反而弄得自己费力不讨好。

之前看到有些技术大牛在自己的博客上卖书,感觉是一个不错的方式,一方面有人愿意花钱买的书证明了你的书对他是有价值的,另一方面可以满足我的强迫症--! 把这些看完的书消灭掉;当然啦,还可以赚一点零花钱。

想法和方法都有了,但真正实施起来发现相当困难;自己的博客基本没啥访问量,要想靠它卖出去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了;另外尝试了一些地方也都以失败告终,比如豆瓣二手书市场、淘宝的闲鱼、孔夫子二手书,究其原因我不就是卖几本书吗?还要折腾淘宝的卖家账号太费劲了,另外我也没兴趣去做包装,快递之类的事情,我的理想就是同城现场交易,大家一手交钱,一手交书,还能坐下来聊聊天;还有就是这些服务定位的是更为广义的二手市场,而我手上就是一些IT和人文之类的书,很难快速匹配到需要它的人。

转折点在最近我喜欢上的一个叫V2ex的创意社区网站,上面聚集了很多程序员、设计师、创意者。

V2ex上有一个二手交易的节点,同时上面又聚集了大量的程序员,所以我发了一个卖书的帖子没多久,就吸引到了目标读者。不到一天就敲定了第一笔交易(就在发帖的第二天,也就是今晚):木心的两册《文学回忆录》 + 《程序员的数学》,我们还约定随便吃个饭,聊聊天,这效果真是好的不要不要的。

马上就要成功把书卖掉了,但是心里却有点的不舍。尤其这两册《文学回忆录》,它陪我度过了一些美好的时光,时间拉回到2013年的时候,我经常下班的时候拿着这两本书找个安静的角落细细咀嚼,虽然我的文学素养不太好,但还是看的很有意思,摘录一段:

乔治.戈登.拜伦(George Gordon Byron, 1788-1824)。得年三十六岁,标准天才型人物的死亡。生于伦敦。家父是家事不管的花花公子。母亲脾气坏。拜伦从小不相让,吵。拜伦是个穷的贵族。妈妈骂他是“拐子”,他说:说这话的还是个人吗?

不幸的童年,使人性格尖锐。

上大学后是个捣蛋鬼,受罚。向往异国情调—这是十九世纪的特征。二十一岁游西班牙、希腊、土耳其,边游边写诗,就是《哈罗德游记》,哈罗德是诗中的主角名字。诗寄回英国,头两卷发表后,拜伦说:“我一早醒来,一夜成名,成为诗台上的拿破仑。”

这就是拜伦:说得出,做得到;做得到,说得出。

1815年结婚,1816年离婚。就是这样。这种婚姻,就是拜伦风格。当时英国多么保守,舆论大哗。他一怒之下,离国出走,说永远不回来了。

拜伦的脾气。

他是贵族、诗人、美男子、英雄,是多重性质的象征。我小时候一看这名字,还没读作品,就受不了了。再看画像,更崇拜。宝玉见黛玉,说这位妹妹好像哪儿见过。我见拜伦,这位哥哥好像哪儿见过。精神血统就是这样。席勒,我总隔一层;雪莱,我视为邻家男孩;拜伦,我称为兄弟。

人类文化至今,最强音是拜伦:反对权威,崇尚自由,绝对个人自由。

真挚磅礴的热情,独立不羁的精神,是我对拜伦最心仪的。自古以来,每个时代都以这样的性格最为可贵。
英国文学,莎士比亚之后,公推拜伦。

当时看了对拜伦的评价之后也是很激动,还特意去图书馆借了拜伦的书来看。转眼两年过去了,当初立下目标要把文学回忆录上列出的每本经典书籍都看一遍终究是没能做到,不过《文学回忆录》我是完整的看了一遍下来的,也算一段珍贵的回忆吧。现在已经答应别人要卖了,也不好反悔,假如以后我还想看就去买一份Kindle版的做珍藏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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